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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关于启动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工广研院〔2023〕16号

2023-07-18 13044 0

来源: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

各位院士,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各省级科技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以下简称“广东研究院”)按照“四个面向”要求,以支撑中国工程院建设成为“创新引领、国家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国家工程科技高端智库为目标,继续推进“顶天立地”广东区域高端智库建设,积极做好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特制定《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经广东研究院一届十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工作安排,广东研究院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申报的项目选题原则上为《指南》所列的主要研究方向,咨询研究项目按照所涉及的领域和规模分为重大咨询研究项目、重点咨询研究项目和专题(一般)咨询研究项目三类(以下分别简称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题(一般)项目)。所有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一)重大项目。聚焦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有不少于5位院士参加,且不能单纯以顾问形式参与。每个重大项目支持经费为100-200万元。

(二)重点项目。聚焦广东省重点领域及行业内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有不少于3位院士参加,且不能单纯以顾问形式参与。每个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50-100万元。

(三)专题(一般)项目。聚焦广东省区域的重要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每个专题(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30-50万元。

原则上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下设子课题数目不超过5个,专题(一般)项目下设课题数目不超过2个。广东研究院鼓励项目组科学合理设置、分配研究任务及内容,精简项目下设子课题数量。

广东研究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审定获准立项的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资助金额。

二、申报主体

重大、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项目负责人、组长)应为申报项目领域内的“两院”院士(其中,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须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且有足够时间、精力和专业能力亲自从事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研究工作。项目下设的子课题负责人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的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对于申报专题(一般)项目的,原则上申请人(项目负责人、组长)可以为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一个项目的负责人(组长)只允许一位,不接受共同担任项目负责人(组长)的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类型、子课题设置、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等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研究院的有关管理办法(详见网址:http://xt.gdsh.com.cn/research/synopsis)。立项申请书应着重说明立项依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项目绩效目标等,并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广东研究院不接受涉密项目的申报。所有项目均采取电子邮件与纸质版申报方式。立项申请书电子版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广东研究院办公室联系邮箱,同时打印纸质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经项目申请人签字后寄送广东研究院办公室。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报经广东研究院院务会议研究复审通过后再由学术委员会审定。

(三)申报限定:

1.项目申请人承担广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有在研或有逾期未结题情况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2.同一申请人申报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限1项(包括中国工程院以及各地方研究院项目);

3.在以往年度因咨询研究项目或咨询研究经费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受到取消申报资格处理的, 停止申报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

4.所有项目申报必须有广东研究团队作为支撑单位之一;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院士负责人(组长或者副组长),必须是在粤工作的院士及其团队;专题(一般)项目的承接单位,必须是广东研究团队。

(四)项目结题事项

项目结题时,重大、重点项目的,须至少一位负责院士出席广东研究院组织的咨询研究项目结题评审会;申报专题(一般)项目的,须项目负责人(组长)出席结题评审会。

四、申报时间

申请人自即日起申报,提交立项申请书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五、联系方式

广东研究院办公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

联系人:钟辉耿;  

电话:020-28328383,28328319;

邮箱:gdrich@126.com。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