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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交流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事业〔2023〕52号

2023-09-13 3641 1

各地级以上市青少年科教工作机构,省直属学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全省科协组织工作者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能力,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定于2023年10月中旬举办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通过交流学习、团队实践、参观考察等方式,参加人员了解当地科技教育现状,学习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先进经验。

二、参加人员

全省每个地级市各9人,省直属学校各2人,共约200人。其中,市县级科协组织工作者不超过3人,省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省级科技教育创新团队或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中小学校科学馆(室)的基层骨干科技教师6人或以上。

三、活动安排

活动分2期举办,粤东片人员前往粤西开展活动,粤西片人员前往粤东开展活动,具体如下。

(一)第1期活动

1.时间地点:10月10日至13日,阳江市和江门市。

2.参加人员:深圳、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潮州、揭阳等地市各9人,华南师大附中、省实和华南师大附小各1人。

3.日程安排:10日14:00前自行前往阳江市报到,13日在江门市午餐后自行安排返程。

(二)第2期活动

1.时间地点:10月17日至20日,揭阳市和梅州市。

2.参加人员:广州、珠海、佛山、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地市各9人,华南师大附中、省实和华南师大附小各1人。

3.日程安排:17日14:00前自行前往揭阳市报到,20日在梅州午餐后自行安排返程。

四、其他事项

(一)活动费用:活动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人员往返交通及非活动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派员单位负责。

(二)报名报到:请各市组织工作者于9月27日前,通过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平台集中填报。两期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市组织单位认真做好人员报名及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附件:简要日程安排

 

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陈章宇、黄清,电话:020-28328353)